這是我每天晚上寫blog的地方。通常在哄了口水禧上床去睡覺以後﹐我就窩在這裡﹐陶醉於我自己的小天地。看上去好像很舒服「嘆世界」的模樣吧﹖其實是在廚房大戰完畢以後讓我稍微喘喘氣﹐休息休息的地方。帶孩子的人從睜開眼睛一直忙到孩子睡覺的一刻才能找回自己。坐在這裡﹐靠一靠沙發﹐讓疲倦不堪的身軀鬆弛一下﹐你可以聽到骨頭關節咯咯有聲﹐好像正在自我重組一樣的各自回歸原位。桌上的那杯咖啡是黃昏的時候泡的﹐一邊趕著做菜﹐一邊肚子餓了﹐我就會泡個即溶咖啡加個麵包或蛋糕什麼的當午餐﹐邊吃邊做晚飯。很有趣吧﹖在做晚飯的時候吃午餐﹗習慣了就不會覺得是一回事兒了。
年輕的時候對生活的看法是另一種態度。那時候年輕﹐沒有孩子﹐晚飯後要嘛看電視﹐要嘛上網。一﹑兩點去睡覺。每天如是﹐覺得生活就是這樣﹐每天像機械人一樣的重覆做著那幾件事情。假期就往街外跑﹐總是不能呆在家裡。住apartment的時候如是﹐住自己的房子也如是。禧爸說我下巴尖﹐所以是不能袋在家裡的人。(現在恐怕胖得連下巴都不見了﹗)可是這裡啊﹐真的沒有香港那麼多姿多彩﹐所以我以前很討厭這裡。一找到機會就猛跟朋友投訴投訴一直投訴。我想那時因為我倆都沒有家的感覺。
漸漸﹐在這裡都快要第十個年頭了(還有幾天而已)﹐我終於領略到一些東西。首先﹐我不說一般人的家﹐因為我很少外國人的朋友﹐所以我不知道他們的家是怎樣的。不過我倒是去過很多示範單位看人家的室內佈置﹐看到一個共通點﹐那就是﹐家﹐不一定要裝修得金碧輝煌﹐也不用追趕潮流﹐只要有一種讓人感到溫暖的感覺就可以了。那就是外國人常說的cozy。
以前看電視總不明白為什麼外國人看房子除了廚房廁所以外﹐一定要有個火爐在客廳或睡房。由於我現在經常坐在客廳上網﹐我終於知道一個火爐在寒冬的時候真的很重要。坐在火爐旁邊﹐不但覺得溫暖﹐而且還很有家的感覺。哪怕是電暖爐也無法做到cozy的感覺。你問我為什麼我都無法解釋。就覺得在外面冷得人都打哆嗦的時候﹐我還有一個讓我取暖的東西﹐那只有在家裡才能給你這種感覺吧﹗我可以盤膝而坐﹐累了又可以伸直兩腿伸個懶腰。要是沒有這個火爐﹐我還要一邊冷得發抖﹐一邊握著冰冷的手腳呢﹗
我就一直坐在這裡等口水禧睡著了才去洗澡。那小子要是聽到我洗澡的聲音就會一直堅持不睡﹐怎麼也要等我洗完澡進房去他才睡。所以我喜歡先在這裡坐一坐﹐寫寫blog﹐然後才去洗澡。這就是我一天裡面僅有的一點點私人空間。
外國人喜歡在房子裡掛畫﹑裝飾品﹑或者是相片﹐這個我也很喜歡。給空白的牆點綴一下﹐當我靠在沙發上發獃的時候眼睛可以享受一下。不過這裡買畫也不便宜﹐算是奢侈品。相片嘛﹐我實在沒有時間整理然後拿去把照片洗出來再找相眶掛起來﹐真的要等孩子再大一點以後才能如願了。不過家裡的牆刷了各種不同的顏色﹐總比沉悶的白色好看。記得去年裝修的時候﹐師傅還說從來沒有看過一家人的房子像我們那樣有十幾種顏色﹐還猛說刷出來一定不好看。其實他大概是沒看過電視上或者是model home吧﹗老外的家都喜歡刷不同的顏色啊﹗後來師傅自己也說我們選的顏色刷出來蠻好看呢﹗
擺設方面﹐外國人跟我們有點不同。不過要是擺得像雜誌那樣的話﹐恐怕在打掃的時候功夫也不少呢﹗我很喜歡在家裡插花﹐可是孩子現在還小﹐手又多﹐而且有鼻敏感﹐所以這項興趣已經很久沒有在我們家出現了。家裡種的植物都是以綠色葉子的為主﹐這樣子讓眼睛看到那裡都有一點綠色的東西﹐看上去比較舒服。不過倒是要花不少時間打理才行。我嘛﹐有空就澆水﹐沒空的時候那些植物就倒霉了。現在口水禧好點兒了﹐不會老去摘我的葉子。以前總是喜歡伸手去摘﹐每塊葉子都給他摘得破破爛爛的﹐像給狗咬過一樣﹗最近我還愛上了放一點點香薰油在客廳和廁所﹐不像那些用電的香薰﹐味道太強烈﹐刺鼻子﹗那些香薰油自然的散發香味﹐有時候坐在客廳都可以聞到﹐實在是香氣宜人﹐總比一進房子就聞到一股燒過的菜的味道或者是一股怪味那樣惡心。以前住在apartment的時候不懂這些﹐也對佈置家居沒下過什麼心思﹐怪不得天天都想往外跑不想留在家裡﹗
以前總是不明白為何禧婆婆老是嘮叨我們要收拾房間﹐要整潔﹐現在終於明白了。一個整潔的家誰都愛。有一次我跟禧爸聊起男人是不是喜歡討個會做家務和燒飯的老婆﹐他說下班回家要是看到家裡凌亂不堪﹐實在是什麼好心情都給破壞了。要是再加上連飯都沒得吃要常到外頭吃的話就更慘了。OK﹗明白了。以上這兩點我應該總算過得去吧﹖
看﹗今天的晚餐﹐賣相勉強及格﹐味道嘛﹐我覺得OK。哈哈﹗我很挑吃﹗要是我覺得OK的話﹐準不會差到吃進嘴巴裡讓人想吐的地步吧﹗
要是口水禧在我做晚飯的時候睡覺的話﹐那頓晚飯就會「入得廚房出得廳堂」﹗要是他一邊在我忙得頭昏腦脹的時候還在旁邊搗亂的話﹐對不起﹐那頓飯準是燒得亂七八糟的﹐那就要難為一下他老子的味覺了。這裡有家室的人都只在星期五或者是週末的時候到外面去用膳。其他日子就在家裡吃﹐而且他們很早就吃晚飯﹐因為孩子很早就要去睡覺了。我以前有些同事﹐他們最晚六點就要吃晚飯了。孩子八點就要去睡覺。我的同事是九點就去拜會周公。早上五﹑六點就起床做運動﹐然後送孩子上學自己上班。這樣的生活蠻好﹐只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才會下決心實行。以前我覺得這樣子這麼早睡覺很變態﹐現在覺得沒問題。像我這麼晚才去睡覺才是變態。
也許來了這裡這麼久﹐生活習慣開始適應而且開始喜歡上這裡的人的習慣。臨睡以前看看書﹐沒有聊電話聊到三更半夜。晚上九點以後不打電話給別人。不過這裡的人會很早打電話給人﹐為免孩子給電話嘈醒﹐晚上我們家的電話是收在車房或者是廚房的。
現在由於半夜要替口水禧換尿片﹐早上起不了床。週末起來的時候都十一點多了﹐所以我們很喜歡給孩子喝過奶以後就一起出去吃午餐﹐然後買菜回家做晚飯。家附近有家IHOP(International House of Pancake)。我喜歡這個地方﹐裡面的燈光和座椅我覺得像個家。很靜很舒服。我們都很怕嘈。不要以為外國人在餐廳就不嘈。其實有時候跟香港的茶樓都沒分別﹗
我最欣賞老外的餐廳總是會給孩子提供畫畫的東西。孩子坐下就有他們自己忙去﹐不用打擾大人看餐牌或者是跟朋友聊天用餐。不過口水禧對拿起筆不大有興趣﹐畫兩畫就自顧玩他自己帶來的車子。
他愛吃這裡的pancake﹐吃完自己的飯總是跟我搶著吃pancake。胃口還一點都不小呢﹗
吃完東西﹐他就喜歡東搞西搞。要不是破壞性的行為我都一一讓他做。我知道他不單是在玩面前的東西那麼簡單﹐小腦袋還在想東西呢﹗說不定給他發現了什麼宇宙大秘密﹐以後造福人群呢﹗有時候他喜歡問我們天花板上那個是冷氣口那個是什麼什麼。在這些時候就是教他最好的機會了。我覺得總比死背﹑光看書﹑窮塞東西進他腦袋好。對﹐我是那麼的愛唱反調﹐跟我兒子一樣。
一家大小吃飽了就去買菜或買日用品。然後回家讓小的睡覺去。
生活就是如此平淡﹐可是我卻慢慢的愛上了。現在才發現我也不是一定要逛街﹑一定要去看電影﹑一定要聊電話才能生活。舊有的生活習慣已經慢慢在我的腦海裡面消失了﹐換來的是平淡如水的生活。我已經在慢慢吸收美國人的習慣﹐有家的人﹐應當把家放在第一位。管你在趕什麼死線deadline﹐我到了下班時間就會停止工作回家去。放假的時候帶孩子騎單車去﹐絕不歡迎OT(超時工作)。拿假期說拿就拿﹐因為孩子放暑假放聖誕假放春假spring break。工作留給其他人或者是做上司的自己去想辦法。
以前很討厭這裡星期天店舖六點就關門﹐假期甚至關門不做生意。現在可以理解人家也有他自己的生活和家人。1這裡的人做什麼都慢慢的﹐也是的﹐要那麼快幹什麼﹖超市收銀員跟顧客言談甚歡﹐後面的人大排長龍﹐但是他們跟你談天是真心的談﹐不像百X或Seven Eleven的那種皮笑肉不笑的跟你所謂的打招呼-「你好﹗歡迎你嚟到XX﹐請問有無自備購物袋……」(面無表情﹐眼看收銀機﹐你回答什麼她都不管)
想不到花了十年光景﹐我終於可以入鄉隨俗了。我以前是太執著要保持原有的生活習慣﹐不肯細心點﹐帶著欣賞和即管一試的態度去體驗一下外國人的生活﹐總是覺得自己的那一套才是「天下無敵」﹐最後還是苦了自己和身邊的人。以前嫌人手腳慢﹐現在卻喜歡這種悠然自得的樂趣。有時學習退一步海闊天空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