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到我們在2001年3月搬出那個和朋友合租的apartment。在住進新apartment以前還有個小插曲。話說我們幾個初到貴境的時候要找第一個合租的apartment﹐我們曾經到過後來我跟禧爸搬進去的那個apartment。那天應該是下午三點多左右﹐我們站在那個屋苑大門外正在研究如何進去詢問一些細則。找到通往辦事處的對講機﹐按了幾次都沒有人回應﹐心想不知道是不是那個對講機壞了﹐職員不知道我們站在門外。突然有個住戶剛好打開門進內﹐我們就尾隨著她打算一起進去。在香港﹐這個情況非常的普遍吧﹖誰知道當我們正好伸手去拉那道被打開的鐵門之時﹐前面那個女人突然用力把門關上﹐邊關還邊對我們說要找人就按對講機。說完頭也不回的就走了。當時兩位男士驚訝地對望﹐說了一句﹕「嘩﹐咁串嘅﹖」而我已經氣得氣孔冒煙了。嘴裡大罵髒話﹐還跟他們說以後都不要再到這個屋苑來找apartment﹐我不想跟那些婊子共住一個屋苑。
題外話﹕
這些年來﹐我多次跟這裡的人發生摩擦﹐除了是因為大家文化上的差異以外﹐不多不少跟我自己的性格也不無關係。我是個急性子﹑脾氣火爆﹑固執﹑自以為是﹐只要我認為是對的東西﹐要是人家不依我的方法做的話﹐雖不至於順我者生﹐逆我者死那麼嚴重﹐不過我一定會對那個人留下很差的印象。(下刪一百項缺點﹐A﹖我幹嗎在自暴其短呢﹖)跟著後面的遭遇﹐大家可以看到我很多時候都給自己找麻煩﹐找氣來生﹐實在很無聊。
後來打算搬出那個合租的房子﹐我們兩個就在那附近到處看出租apartment﹐陰差陽錯之下又來到這個我曾經說過永遠不會入住的屋苑來。屋苑經理安排一國個上層朝南的單位﹐一個房間﹑一個客廳﹑一個飯廳。有個小小的陽臺。經過上次那個低層apartment的經驗﹐我寧願人家聽我的腳步聲好了。怎麼說我那時候只有一百磅多一點的樣子﹐怎麼也比這裡隨便一個人輕吧﹖我走路應該沒有他們那麼大聲吧﹖
簽好約﹐我們就在三月份搬進那個apartment。在這裡租apartment﹐離開的時候都要把整個房子打掃乾淨﹐要不然﹐管理公司就會根據打掃以後乾淨程度來扣我們的定金。第一個合租的apartment﹐我們被扣了上百元美金的定金﹗其實不是說我們打掃得很差﹐只是有時候是肉隨砧板上﹐定金在人家手上﹐他要怎麼給你扣帽子你也拿他沒辦法就是了。
還記得做清潔的那天﹐我負責清洗廚房。我的天啊﹐那兩個大男人一定是從來都沒有擦過那個廚房檯面﹐那一層厚厚的油黏在檯面﹐任我怎麼再用力括﹑出力洗﹑去污份﹑洗潔精什麼都用過﹐那層油都最後還是牢牢的附在檯面上﹐絲毫沒有受損﹗實在沒有辦法﹐只好轉移目標去擦地板。才拖了兩下﹐真的給面前看到的嚇呆﹐原來我一直以為那像雲石紋的地板﹐根本就不是什麼雲石紋而是淨白色的﹗我的老天爺啊﹐這兩個人到底是怎麼了﹐是住了大半年都沒有洗過地板嗎﹖
也許你也會問﹕「那你也住了兩個月才搬走的﹐期間你一個在家悶得發呆的時候也沒有打掃一下嗎﹖」說的也是﹐我那時候是三步不出閨門一樣的﹐每天都躲在房間裡活動。那個房子太冷了﹐離開了房間﹐我怕我會冷死。我已經忘記自己每天到底有沒有吃午餐。真的一點都記不起來。
那段日子﹐我覺得自己十分頹廢﹐睡覺﹑上網﹑看防盜眼﹐每天都很希望能夠從防盜眼看到他們回家。一個星期五天我都是這樣過。我不敢到外頭去﹐根本也沒有什麼地方能去﹐那時候不會開車﹐要出去也只可以走到屋苑前的便利店﹐然後又晃回家去。上網找工作不容易﹐有誰會請一個不是吃香的專業人士﹐然後還要替她申請工作簽証呢﹖辦理工作簽証很複雜﹐除了要付費以外﹐公司還得呈交大量文件證明僱用的這個人是在美國無法覓到的人才﹐我在香港唸大學的主科是翻譯和傳譯﹐在美國要找個翻譯不算難也不算容易﹐但是要找一家願意替我申請工作簽証的公司就像大海撈針一樣的難。曾經﹐我在報紙上找到一份傳譯的工作﹐當時興奮得無法形容﹐誰知道往下再看清楚人家要求的條件是﹕申請者必須有處理屍體的經驗。那是一份在殯儀館的工作。但是我怎麼也不明白那份工作是要一個懂雙語的人對著屍體講話嗎﹖為什麼申請者要有處理屍體的經驗﹖
我承認在當時還住在合租的apartment的時候﹐我的心情每天都壞透了。沒有工作﹐困在家裡無所事事﹐天氣又冷﹐房子又黑﹐毫無生氣﹐那真的住得叫人想發狂。那時候沒有像現在那樣可以有視象電話﹐隨時可以打給家裡聊天﹐我每天的伴兒就只有房間裡的四面牆。心情壞透的時候﹐腦子亂鑽牛角尖﹐很多事情想不通的話﹐我會生自己的氣﹐白天哭﹐晚上跟朋友訴苦﹐漸漸連朋友都會說我那裡來的一大堆牢騷﹐好像整個美國都欠了我錢一樣。我也開始有點不願意再跟一些朋友傾訴心事﹐因為我覺得她們越來越不懂我﹐鬱結都埋在心裡等待爆炸的一天來臨。
後來搬進了新的apartment以後﹐心情好像好了一點。也許那時候要我忙的事多了﹐收拾房子﹑打掃﹑做飯﹑種花等等也夠我忙的了。加上那個單位很暖﹐陽光充足﹐即使舊也住得很舒服。
剛搬進去的前幾天﹐我們只有一張書桌﹑床褥﹑電視﹑飯桌是朋友不要了然後給我們的。客廳很長﹐那個電視機實在小得可憐﹐坐在床褥上根本連字幕都看不到﹗沒有書架櫃子﹐東西都放在地上。那個床褥也真不簡單﹐我們找了很久才找到只需幾百塊錢的床褥﹐還要開車到Great Mall(離家大概走高速公路要最少四十分鐘)買完再兩個人從一樓抗上二樓搬進家裡﹗不知道它有多重﹐反正我告訴你﹐要把它抬上二樓的話﹐兩個人必須分幾次抬著上幾級樓梯﹐停一停﹐喘喘氣﹐然後再上幾級又停一停那樣才可以防止搬上二樓然後當場猝死在家門前﹗
這個家﹐一桌一椅都是我們兩口子自己搬的。也許你不會相信﹐那個床褥竟然不是全部東西裡面最重的一個﹗最要老命的是你眼前這張飯桌。這個飯桌﹐即使拼了我們兩個人全身的力氣﹐都不可能搬得起它﹐別說要搬動它﹐連抬起來都不行。最後我們是先搬檯面﹐然後一根一根腳這樣子搬上樓去。如果你試過搬很重的東西﹐你一定體驗過搬完以後雙手不住地發抖的感覺﹐真的很有一種搬完以後仿彿兩隻手斷了一樣﹗
美國的房子很喜歡把洗臉盆跟洗澡房分開。有的還會把廁所跟洗臉盆和洗澡房分開。那麼同時間就可以有一個人刷牙洗臉﹑另外一個人上廁所﹑再另外一個人洗澡。禧爸背後是睡房﹐整個房子有三個地方有窗子。一個是睡房裡﹑第二個在飯桌那邊﹑第三個在客廳。廁所和洗臉盆這邊是沒有窗的。即使是白天也要開燈才能看到。
這應該是搬進去住了半年以後﹐我的廚藝開始有點眉目。禧婆婆和禧公公會包餃子﹐我以前在家只管吃﹐不懂做。到了美國﹐要吃就自己做﹐要不就出去店裡買﹐不過可以肯定告訴你店裡賣的一定沒有自己做的好吃。我跟禧爸最高記錄包過兩百多三百隻﹐我負責搓麵團﹑弄皮﹑﹐他負責包。由於禧爸以前很少吃這些北方人的食物﹐所以他包出來的餃子全部都是躺在托盤上的﹐我包的卻是坐在那兒的。
那時候應該是剛從香港回美。2001年5月我回去香港跟禧婆婆她們去印尼喝喜酒。在香港留了兩個多月﹐七月才回美。那次的離別﹐我終於可以控制自己的淚線﹐獨自一人乘坐午夜啟航的飛機離開香港。
兩個月後就發生了911事件。記得那天早上﹐我們應朋友的要求幫忙送他女兒上學。清早出門都沒有看新聞﹐車上也沒有聽收音機﹐根本不知道發生了怎麼嚴重的事。到了朋友家﹐人家問我們有沒有看電視﹐那時我們還像在夢裡一樣。直至看到電視畫面一輛飛機朝著世貿中心衝去﹐然後整棟樓垮下化成一縷煙﹐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們剛到美國的時候沒有手提電話。因為那時候我們沒有長期居留的身份﹐電話公司要收取我們一千塊錢做定金。要是我們兩個人開過手提電話戶口的話﹐那就要兩千塊錢了。所以我們一個手提電話都沒有。
回到家﹐接到家裡來的電話﹐爸媽非常擔心﹐他們搞不清楚那是在西岸還是東岸的事﹐禧爸的家人也急忙跟我家的人通電﹐因為他們也找不到我們兩個人﹐以為我們身處在東岸。後來經過我們解釋以後﹐他們才鬆一口氣掛掉電話睡覺去。那時候香港應該是半夜吧。
我可以告訴你﹐911以後﹐不單是東岸的人提心吊膽﹐我們遠在西岸的這邊也一樣沒有好日子過。白天看電視﹐那個飛機撞大樓的畫面可以在短短五分鐘裡面重複又重複的播幾十遍。一天到晚都是圍繞911的新聞。即使是轉台也沒有用﹐因為每個電視台都在播一樣的畫面。朋友傳電郵附上報紙刊登大樓裡的人一個一個從一百樓往下跳的照片﹐看多了﹐晚上嚴重失眠﹐腦海裡不停重播白天在電視畫面看到的飛機撞大樓。那時候﹐偶爾會有戰機在上空巡邏﹐聽到戰機的聲音超大﹐會非常恐懼不知道是不是又有飛機被騎劫﹐在我們頭頂上快要掉下來。
有時候又有謠言說恐怖分子要炸海灣大橋。每當我們過橋的時候都戰戰兢兢﹔一下子又說要在水塘下毒藥﹐害我還跑去超市買了很多蒸餾水回家﹗反正就是雞犬不寧﹐每天都擔驚受怕的過日子。那段日子﹐美國每處都愁雲慘霧﹐我有時還苦中作樂跟禧爸開玩笑說都是我害了美國人﹐怎麼我二十幾年沒來﹐一來就害人家來個911那麼「大獲」﹗
我珍藏多年的枕頭袋子﹐地位相等如口水禧的老婆。我的已經退役了。我說過﹐嫁的那一天﹐我也要帶著我這個近身寶物陪嫁。
在911以前﹐我剛考取了我的駕駛執照。早在還住在合租的apartment的時候﹐我就考了筆試﹐五十題問題裡錯少於五題就及格﹐可以拿臨時車牌。臨時車牌意思是我開車的時候﹐旁邊一定要有個有駕駛執照的人才可以上街去。那個筆試也考得相當驚險﹐我要是多錯一題的話就完蛋要再考了。美金十二塊錢可以考三次筆試和一次路試。不過對於當時愛鑽牛角尖的我﹐只要筆試失敗的話﹐我就會很抓狂﹐痛恨為何我要被逼考這些我覺得是無聊浪費時間的東西。我的腦袋一定有問題﹐我會怪人家美國為什麼交通不發達害我要考車牌要自己開車那麼麻煩。我也會怪禧爸為什麼要我去考車牌那麼辛苦緊張得不得了。再怪就是為什麼自己這麼沒用不會開車。
還好﹐筆試一次就通過了﹐然後就是安排考路試。
我的教車師傅是誰﹖想也沒想過竟然是我的老公 – 禧爸。從我不會到我會開會颩車﹐他應該死了不少腦細胞吧﹗那時候﹐我們總在晚上吃過飯後到附近的Best Buy門口的大型停車場練習。左轉右轉﹐加速減速煞車什麼都要學。然後出去街上走﹐最後是上高速公路。
要是撞車不用賠錢的話﹐我敢出去亂颩。可是現實並不如此﹐所以我初初開得很窩囊﹐這個怕那個怕﹐還會怪禧爸反應慢﹐說遲了什麼時候要轉彎。
終於在八的時候﹐我提起無比勇氣去考路試。一路上還好﹐考官會告訴你什麼時候切線和轉進那個路口。我顧著看前面﹐看不到考官要我轉進去的那個路口﹐還好當時我並不慌張﹐只是輕描淡寫地問她我可不可以在下一個路口轉進去。我猜﹐要是當時我一知道自己錯失了那個路口而突然煞車或不顧一切地切線衝進去那個路口的話﹐我肯定不用再考就可以下車了。一切都很順利﹐直到……
記得考試書上說過考官一定會考三手調頭﹐那就是在一條路上﹐只允許司機扭三次方向盤就要把車子調頭。要是中間碰到路邊的行人路什麼的﹐那就不及格了。當我們正在回去DMV(美國的運輸署)﹐那考官突然說要考Three Point Turn﹐我以為自己聽錯﹐問過她一遍以後﹐她說了Yes﹐那我就看過倒後鏡沒有車子以後﹐就把方向盤扭向左方﹐讓車子駛向左邊反方向的行車線。打算再扭向右邊而同時倒車。最後是再扭一次往左邊讓車子駛前﹐那樣﹐車子就會完全跟剛纔的方向相反﹐這就為之Three Point Turn。誰知道﹐當我第一次把方向盤扭向左邊的時候﹐那考官突然大叫No No No﹐還伸手過來拉我的方向盤往右邊﹐設法把車子拉回原來的位置。我被她這一下No No No嚇慌了﹐只好繼續往前走﹐但是因為剛纔她扭我的方向盤扭得太過﹐車子轉回來的時候比較偏右﹐變成走在路旁的「咪錶位」線上﹐於是她又叫我往左邊一點。就這樣﹐我們回到了起程的地方﹐我已經心知不妙﹐心裡還在疑惑剛纔明明是問了她是否要考three point turn﹐她還說是﹐我才扭方向盤嘛﹐到底是我錯了還是她發現我有什麼問題呢﹖這個時候﹐綠色臉的禧爸已經站在不遠處慢慢步近﹐我看者考官在我的計分紙又畫又寫一大堆﹐心想﹕這回死定了﹐唉﹗其實禧爸應該比我更擔心﹐因為他知道我很抗拒考車牌這件事﹐好不容易騙我去考了筆試﹐又好不容易哄我來考路試﹐要是這次不及格的話﹐我肯定又不肯再考的了。考官把紙遞給我﹐我問她did I fail?她說no, you passed。我還笨得再問一次did I pass?她說yes, why?然後笑笑的下車走了。
禧爸戰戰兢兢的過來問我﹕「衰咗呀﹖」
我把紙遞給他看﹐他驚訝地望著我說﹕「嘩﹐比你嚇死呀﹐頭先我喺街口見到你哋嚟緊﹐重影緊你video添﹐點知突然見你好似發咗顛咁舞龍喺條街度亂咁轉﹐fing嚟fing去﹐嚇到我機都唔敢攞出嚟喇。諗住你實肥添﹗咁樣舞架車喎﹗嘩﹗你做乜呀頭先﹖」
我連忙把剛才發生的經過告訴他﹐其實連我自己也莫明其妙為何會及格。不過﹐如禧爸所說「hey﹐話之佢喇﹐比你合格咪得囉﹐唔通你想叫人肥你等你再考過咩﹗」
就這樣﹐我在舞龍的情況之下拿到了我第一張駕駛執照。
我不知道這個十年回顧會有多長﹐但我很感謝有很多blog友在上一篇blog裡留給我的話。趕工中﹐未能回覆大家﹐請見諒。但一切盡在心中。